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活动以来,市房管局上下高度重视,迅速展开工作,以改进工作、切实解决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服好务为最终目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细致地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市局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各有关职能处室和单位根据职责范围,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细化解决措施,责任到人、到部门,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并举一反三,着眼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十大整改措施,以此进一步改进工作,营造良好的房管发展氛围,努力让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继续利用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栏、明白纸,在办公地点和窗口单位把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公开公示,采取答记者问、在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参与政务监督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房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会,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把有关政策印刷成册,上门送书,让企业和各界群众全面掌握房管政策和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行政审批房管分中心建设。 整合业务受理窗口,规范服务范围和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窗口办理暂行办法》、《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首问负责制度》、《查岗考勤制度》、《投拆受理制度》、《 AB 角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切实提高房管分中心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推动单批房改方案单位房改房上市交易。 主动与执行房改单批方案的单位联系,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房改房上市交易办法,尽可能地减少房改房上市限制,为活跃全市住房二级市场和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更多房源。
四、 简化办事手续。 简化企业集资建房手续,减少提交资料种类,由 6项减少到3项。在局网站建立审批表格下载栏目,加强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查询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办理房产登记已经提交有关资料的,在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时,不再重复提交。 对少数尚未验证换证的房产,在发生产权转移、抵押、变更时,采取换发新证和产权转移、抵押、变更同步办理。
五、规范行政收费行为,降低企业改革改制成本。 加大对企业租用直管公房产权划转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坚持每周调度会制度,积极协调解决改制企业和直管公房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做好企业租用直管公房有偿划转工作。房屋确权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企业改革、改制、改组过程中,已有房屋产权证书的,转移变更登记只收取房屋产 权证书工本费每证 10元 。
六、加强 物业企业和中介市场管理。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济南市业主大会产生办法和议事规则》、《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 建立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继续 开展“十佳中介”评选活动。完善投诉受理制度,协助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网上和新闻媒体曝光。
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认真落实 《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加大 廉租住房补贴 资金发放力度,符合规定条件的年内全部补贴到位,解决一批弱势群体市民的住房难问题。 尽快出台《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年内确保开工 58万平方米。
八、提高服务质量。 细化服务规范,开展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统一对房管政策的理解把握。加大服务设施投入,研制开发直管公房管理软件,在房产登记窗口建立数字拍照和扫描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把服务时限分解到每个业务环节。在市房产大厦服务大厅增设领证窗口、 1米线及等候休息区,创造温馨舒适的办证环境。
九、加强行业内部管理。 落实市区业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和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强化行业内部的刚性管理。
十、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全系统处理投诉的网络和机制,实行投诉处理工作的联动。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人员、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县(市)区房管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市局将在全系统通报并会同所在县(市)区投诉中心共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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