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期(总第341期)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办 2008年5月22日 全市房管系统捐款28万余元 连日来,我市房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情系灾区,踊跃捐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为灾区捐款共计289941元。其中,市局机关捐款22350元,市公房管修处捐款42621元,房建集团捐款16550元,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捐款16340元,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捐款8200元,经济适用房开发服务中心捐款3350元,历下区房管局捐款88750元,槐荫区房管局捐款57280元,长清区房管局捐款4650元,平阴县房管局捐款18550元,章丘市房管局捐款11300元。(办公室)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捐款超过20万元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迅速行动,即刻号召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向灾区捐款。目前,已有12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向灾区捐款人民币217962.55元。其中,济南三发物业有限管理公司的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向灾区捐款人民币10万元。
(郑富建) 市局机关党员捐献“特殊党费” 5月12日,四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失。市房管局机关广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和局党委的号召,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踊跃为灾区人民捐助“特殊党费”,奉献自己的爱心,共为灾区捐款36700元(68人)。
(于春宁) 济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5月16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殷鲁谦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桦和市房管局局长高立文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执法局、市房管局、市人防办、市公用事业局、市旧城改造投融资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各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含济南高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副局长郭作峰担任办公室主任。 5月21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桦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领导小组组长殷鲁谦出席会议,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列席。此次会议研究确定了目前住房保障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殷鲁谦副市长做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要认真研究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狄 娟) 市局召开劳模抢修热线工作联席会 为进一步加强劳模抢修热线建设,发挥好热线的示范带动作用,“五·一”前夕,市局组织召开了劳模抢修热线工作联席会,有关区局和市公房管修处分管领导、各热线负责同志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座谈交流了在全系统开展的“创建文明窗口、构建和谐房管”活动中,热线所做的工作以及下一步的措施和打算;对整合和提升热线提出了好的建议;汇报了“五·一”长假期间的应急抢修工作安排。市局党委副书记丁宁同志和纪委书记涂永祥同志出席了会议。丁书记在讲话中历数了热线成立10年来所经历的三个成长阶段,充分肯定了热线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服务中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和作出的重要贡献。同时深入分析了热线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热线要振奋精神,明确热线的定位和思路,树立长远发展和高标准意识,不断深化改革,壮大热线实力。要求各单位要充分估量热线在服务民生和树立房管形象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为热线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丁书记还就“创建文明窗口、构建和谐房管”活动中如何发挥热线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出了要求。
(于春宁) 市局严明四条纪律禁止公款旅游 5月16日,为贯彻落实好省纪委《关于严格禁止以举办培训班为名公款旅游的通知》精神,市局提出明确要求,今后凡是参加各类培训班或业务研讨班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是上级机关和业务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可以参加;二是以旅游考察为目的的培训班或业务研讨班一般不得参加,确须参加的只参加培训或研讨,不得用公款进行旅游;三是报名前统一填写参加培训班或业务研讨班申请表;四是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和审批制度,一般只报销培训费或会务费。 (市局纪委) 报:市局领导 发: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电话:82077808,传真:820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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