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地产估价机构已向我局提交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的资料,现根据建住房[2006]294号文件的要求,在我局提出初审意见前,对该机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听取业内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举报电话:8207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