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能不能购买郊区农村的房地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在郊区农村购买房屋是允许的,但必须履行法定手续。如《土地管理法》第41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经其所有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购买农村房屋或先买后翻建,可参照以上两条规定办理。如果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一旦发生纠纷,该买卖关系即应废除。农民出卖了其住房后,则不能再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