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程序
发表部门:信息中心
 

一、依据:

《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二、申请:

依据《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招标人应在发布物业管理招标公告10日前向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提出备案申请。登陆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http://www.jnfg.gov.cn或http://www.jinanwuye.com)“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在线申报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报材料:

(一)《济南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书》(系统打印、盖章);

(二)招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立项文件,或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业主大会决议,或物业所有权人产权证明);

(三)地名核准文件;

(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签章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六)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理委托书;

(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八)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八)、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四、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的,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当场受理备案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审查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到期。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开具《济南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通知》。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济南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