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申报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卖方夫妻即买方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签的买卖协议原件1份;
5、新测绘的图纸2份;
6、地税局出具的营业税、契税等完税证明1份;
7、申请人不能到场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为申报。
注:限购期间个人购买住房的还应当提交《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买方家庭的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申报程序:
1、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测绘窗口办理房屋测绘。
2、卖方夫妻与买方本人到二楼大厅网签窗口网上签约。
3、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办理完税手续。
4、卖方夫妻及买方持规定资料到房产大厦二楼受理窗口申报。
5、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注:省直房改房上市需经省政府行管局审批窗口批准。
限购期间个人购买住房的应当先持买房家庭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到房管局查档窗口开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 171号文件。
收费项目: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1、登记费:80元/套。
2、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流转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制证——发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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