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申报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公证书原件1份;
5、新测绘的图纸2份;
6、继承人不能到场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为申报;
7、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原件1份。
申报程序:
1、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测绘窗口办理房屋测绘。
2、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完税。
4、继承人持规定资料,到房产大厦受理窗口申报。
5、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注:省直房改房上市需经省政府行管局审批窗口批准。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 171号文件。
收费项目: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登记费:80元/套,由继承人承担。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流转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制证——发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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