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 换
发表部门:信息中心
 

受理单位: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申报资料:
1、登记申请表;
2、互换双方(均为夫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房屋互换协议原件2份;
5、新测绘的图纸各2份;
6、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各1份;
7、申请人不能到场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2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代为申报。

申报程序:
1、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测绘窗口办理房屋测绘。
2、互换双方签订房屋互换协议书。
3、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办理完税手续。
4、互换双方(均为夫妻)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房产大厦二楼受理窗口申报。
5、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注:省直房改房上市需经省政府行管局审批窗口批准。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 171号文件。

收费标准:
1、登记费:80元/套,由受让方承担(互换的双方互为受让方)。
2、交易手续费:100元/套,由互换双方各承担一半。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流转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制证——发证——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