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 押
发表部门:信息中心
 

受理单位: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申报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抵押当事人为法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授权委托书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的提交金融许可证。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借款合同或其它债权债务合同1份;
5、抵押合同1份;
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抵押范围平面图1份(红线标注抵押范围);
8、申请人不能到场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为申报;
9、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程序:
1、抵押双方申请人(抵押人夫妻双方)持规定资料,到房产大厦受理窗口申报。
2、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4]13号文件。

收费项目:
登记费

收费标准:
登记费80元/套,由抵押人承担。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流转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制证——发证——归档